鞍山市三峰环保有限公司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鞍山市三峰环保有限公司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自主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鞍山市三峰环保有限公司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
建设单位:鞍山市三峰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鞍山精细有机新材料化工产业园内
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5年3月21日——2025年4月18日
联系电话:13940491939
联系人:邵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