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说明
BUSINESS
THAT
THAT
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排污许可是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排污单位的申请和承诺,通过发放排污许可证法律文书形式,依法依规规范和限制排污单位排污行为并明确环境管理要求,依据排污许可证对排污单位实施监管执法的环境管理制度。
下列排污单位应当实行排污许可管理:
(一) 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排放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
(二) 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
(三) 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
(四) 城镇或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
(五) 依法应当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其他排污单位
环境保护部按行业制订并公布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分批分步骤推进排污许可证管理。排污单位应当在名录规定的时限内持证排污,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